起重运送机械一般规则
1起重运送机械操作工有必要取得主管单位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作业前有必要查看变幅指示器、力矩约束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设备及吊索具,承认安全。
3作业前有必要了解现场的路途、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的状况。起重机械臂杆起落及反转半径内应无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4作业时有必要遵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5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设备。禁止用限位设备替代制动。
6禁止起重机械超载作业。禁止斜拉、斜吊和吊装埋人地下的物体。起吊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前,有必要承认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已悉数松动。
7吊装零星物时,有必要用吊笼。
8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上10-30厘米,经承认安全今后方可再行提高。对可能晃动、滚动的重物,有必要拴控制绳。
9吊装作业时,禁止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10起升和下降的速度应均匀,禁止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回滚动作应平稳,反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操作。
1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结实、排列规整。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有必要契合国家标准规则。
12运送车辆有必要按要求装备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