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运用安全技能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阻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点,并通过专业培训、查核合格,取得建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作业。
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私行离开作业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操作人员应恪守机械有关保养规矩,仔细及时做好各级保养作业,经常坚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实施多班作业时,应履行交接班准则,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查看承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5.在作业中操作人员和合作作业人员有必要按规矩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有必要系安全带。
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供给路途、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阻碍或不安全的要素,夜间作业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7.机械进入作业地址后,施工技能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能办法交底。操作人员应了解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恪守现场安全规矩。
8.机械有必要依照出厂运用说明书规矩的技能性能、承载能力和运用条件,正确操作,收拾运用,禁止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运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及监测、指示、外表、报警等主动报警信号设备应完好齐全,有残缺应及时修正,安全防护设备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运用。
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查看,排除故障后方可运用。
11.凡违背本规程的作业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履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新机、通过大修或技能改造的机械,有必要按出厂运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验和试运转,否则不允许运用。
13.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装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积易燃、易爆物品。
14.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产生风险的场所,应在风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正告标志,非作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建立正告标志及采取安全防护办法。
15.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尘埃、残余、放射性射线、振荡、噪声等场所,有必要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设备。在地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办法,使有害物约束在规矩的极限内。
16.运用机械与安全生产产生对立时,有必要首先遵守安全要求。
17.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仔细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作业,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办法。
18.机械运用的润滑油(脂),应契合出厂运用说明书所规矩的品种和商标,并应准时、按季、按质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