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作业规则
1.起重机开端作业时,驾驭员应首要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留意。
2.重物的吊挂有必要契合有关要求:
①制止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有必要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②起吊短碎物料时,有必要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③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有必要捆扎两处,而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况。
④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摇摆、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⑤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3.在接通电源前,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操作控制器时有必要从零档开端,逐级推到所需求的档位。传动设备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制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4.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产生散落、松绑、偏斜等状况。起吊时有必要先将重物吊起离地上0.5m左右中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5.在起升的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时,应用低速起升,严防与起重臂顶嘴。
6.制止选用自由下降的办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lm处时,有必要选用慢速就位。
7.起重机行走到间隔限位开关碰块约3m处,应提前减速停车。
8.作业中平移起吊重物时,重物高出其所跨越妨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m。
9.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有必要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驾驭员应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并将总电源堵截。如因停电无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与具体状况,由有关人员研讨,采取恰当的措施。
10.作业中遇有下列状况应中止作业:
①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答应作业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②起重机呈现漏电现象;
③钢丝绳磨损严峻、歪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④安全保护设备失效;
⑤各传动组织呈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
⑥金属结构部份产生变形;
⑦起重机产生其它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11.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环绕有必要整齐,有下列状况时不答应作业:
①爬绳、乱绳、啃绳;
②多层环绕时,各层间的绳索相互塞挤。
12.驾驭员有必要在规则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上、下起重机时,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13.制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位乱放东西、零件或杂物,制止从起重机上向下抛扔物品。
14.起重机作业时制止无关人员上下起重机,驾驭室内不得放置易燃和妨碍操作的物品,避免触电和产生火灾。
15.驾驭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驾驭员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