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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伤害事故预防的主要防范措施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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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重伤害事故预防的主要防范措施

    1、起重机械有必要按期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组织进行检验。

    2、起重机械应设有能从地上辨别额外荷重的名牌,严禁超负荷作业。

    3、埋设于建筑物上的设备检修设备或运送物料用吊钩、吊梁等,设计时应考虑必要的安全系数,并在夺目处标出许吊的极限载荷量。

    4、桥式起重机应设备以下安全设备并保证良好有用:超载限制器、升降限位器和运转限位器、联锁保护设备、缓冲器、防冲撞设备、轨迹端部止挡、登吊车信号设备及门连锁设备等。

    5、每班第一次作业前,应仔细查看吊具是否无缺,并进行负荷试吊,即将额外负荷的重物提升离地上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以查看起升制动器作业的牢靠性。起重机车运转前,应先鸣铃,运转中禁止吊物从人头上经过,严格执行“十不吊”。

    6、在起重机上,但凡高度不低于2米的一切合理作业点,包含进入作业点的配套设施,都应予以防护,设置防护栏杆,且栏高不低于1.05米。

    7、起重机械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电线保护金属管、金属结构等按电气安全要求,有必要连接成接连的导体,牢靠接地(接零),通过车轮和轨迹接地(接零)的起重机轨迹两头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轨迹的接地电阻,以及起重机上任何一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4Ω。

    8、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两台起重机一起起吊同意重物。在特别情况下,的确需要两台起重机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及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较小一台的起吊额外重量的两倍,并应有牢靠的安全措施,工厂技能负责人须在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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