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操纵的电动葫芦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电动葫芦应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电动葫芦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并按额定负荷做下滑试验,其滑钩距离不应大于每分钟提升距离的百分之一。
三、吊运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绊倒。
四、操作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
五、工作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六、由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起吊:
(1)超过额定负荷;
(2)重量不明,光线暗淡;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
(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5)歪拉斜挂;
(6)工件下站人、工件上浮放或有活动物件;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件;
(8)带棱角、缺口工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
(9)埋在地下的物件;
(10)违章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