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出产场所的地上状况要求
出产场所地上平整、清洁是保证物料活动、人员通行和操作安全的必备条件。为此,应该做到:
(1)人行道、车行道和宽度要符合规则的要求。
(2)为出产而设置的深大于0.2m、宽大于0.1m的坑、壕、池应有可靠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3)出产场所工业废物、废油、废水及废物应及时清理干净,以避免人员通行或操作时滑跌形成事故。
(4)出产场所地上应平整、无绊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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