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安全监理办法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法令》及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则进行监理,当发现施工单位有违犯上述安全规则时及时宣布《监理工程师告诉》,要求进行整改,在未整改结束的状况下,不答应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2、树立安全职责制,拟定安全出产指标,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完善施工组织规划中的安全办法,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有书面和口头和技能交底,工人均应经安全训练,特别工种需持上岗证。
3、坚持不定时安全查看准则和树立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载;对工伤事故做好查询分析,做出陈述,树立档案;按要求在现场设置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大型构件、资料按要求堆放规整,施工路途疏通。
4、工程监理人员以为建造工程施工不契合规划要求、施工技能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或许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有权采纳口头告诉或签发工程整改告诉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如施工企业拒不改正,可签发罢工告诉单。承包单位在接到整改告诉或罢工告诉后,需24小时内书面答复,承包单位承当整改和罢工产生的各种损失。
5、施工单位接到整改告诉或罢工告诉后拒不整改或许不中止施
工的,有权陈述建造单位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陈述。
6、如遇到下列状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造单位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