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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规范(二)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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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二)

    5.作业中的安全查看

    ◾5.1承认人员责任

    吊装作业时应清晰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带明显的标志;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契合GB2811的规则。

    应分工清晰、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则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计划和指挥信号。

    吊装过程中,呈现毛病,应当即向指挥者陈述,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私行脱离岗位。

    ◾5.2试吊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查看悉数机具、地锚受力状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上,排除毛病后从头试吊,承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3吊装锚点的挑选

    禁止运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分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5.4夜间照明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劲风时,应停止作业。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5.5吊装负荷

    运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转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接受地载荷不得超越各自额外起重才能的80%。

    6.操作人员应恪守的规则

    ◾6.1服从指挥

    按指挥人员所宣布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迫泊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宣布,均应当即执行。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陈述险情。

    ◾6.2禁止和禁绝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禁绝进行起重操。

    禁止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同的重物。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作废规范等状况下禁止起吊操作。

    重物绑缚、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或许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禁绝用吊钩直接环绕重物,不得将不同品种或不同标准的索具混在一同运用。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状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则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意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停工和歇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在起重机械作业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查看和维修;在有载荷的状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组织的制动器。

    下方吊物时,禁止自在下落(溜);不得运用极限方位限制器泊车。

    ◾6.3其他要求

    应按规则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核算挑选运用,禁止超负荷运转。所吊重物挨近或达到额外起重吊装才能时,应查看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吊物绑缚应可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劲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7.作业完毕后的作业

    ◾7.1清理现场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则的方位,所有操控手柄均应放到零位,运用电气操控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方位有用锚定。

    ◾7.2起重用具的保护保养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则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查看、保护、保养。

    ◾7.3风险奉告

    对接替作业人员,应奉告设备存在的异常状况及没有消除的毛病。

    8.作业票证的管理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处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分担任管理。

    项目单位担任人从安全管理部分领取《作业证》后,应仔细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担任人同意。对本规范3.3规则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计划,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计划一并报安全管理部分担任人同意。

    《作业证》同意后,项目单位担任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查看《作业证》,承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禁止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规模或转移作业部位。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悉数执行,作业环境契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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