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伤害事故预防的首要防范措施
1、起重机械有必要如期由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2、起重机械应设有能从地上区分额外荷重的名牌,严禁超负荷作业。
3、埋设于建筑物上的安装检修设备或运送物料用吊钩、吊梁等,设计时应考虑必要的安全系数,并在醒目处标出许吊的极限载荷量。
4、桥式起重机应安装以下安全设备并保证杰出有用:超载限制器、升降限位器和运转限位器、联锁维护设备、缓冲器、防抵触设备、轨迹端部止挡、登吊车信号设备及门连锁设备等。
5、每班第一次作业前,应认真查看吊具是否完好,并进行负荷试吊,行将额外负荷的重物提高离地上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以查看起升制动器作业的牢靠性。起重机车运转前,应先鸣铃,运转中禁止吊物从人头上经过,严格执行“十不吊”。
6、在起重机上,但凡高度不低于2米的全部合理作业点,包含进入作业点的配套设备,都应予以防护,设置防护栏杆,且栏高不低于1.05米。
7、起重机械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电线维护金属管、金属结构等按电气安全要求,有必要连接成接连的导体,牢靠接地(接零),经过车轮和轨迹接地(接零)的起重机轨迹两头应采纳接地或接零维护,轨迹的接地电阻,以及起重机上任何一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4Ω。
8、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同意重物。在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两台起重机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及吊具的总分量不得超过较小一台的起吊额外分量的两倍,并应有牢靠的安全措施,工厂技能负责人须在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