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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设备工艺规范要求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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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设备工艺规范要求

    ①.塔吊有必要做好接地保护,防止雷击(选用不小于10mm2多股铜线用焊接的办法衔接),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②.塔吊设备完成后,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与地上的笔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越3/1000。

    ③.塔吊各部件的衔接螺栓、销轴预紧力应符合要求。液压体系、安全阀的数值,电器体系保护设备的调整值及其它组织部件的调整值,均应符合要求。

    ④.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大于其额外值的8%,超越额外值时,力矩限制器,应堵截吊钩上升和起伏增大方向的电源,担组织可做下降和减小起伏方向的运动。

    ⑤.超高限制器:当吊钩架上升高度距定滑轮不小于1米时,超高限制器应能堵截吊钩上升方向的电源。

    ⑥.变幅限制器:当小车行驶至吊臂端部0.5米处时,应能堵截小车运行方向的电源。

    ⑦.塔吊设备完成查看无误后,有必要进行空载、静载、动载实验,其静载实验吊重为额外荷载的125%,动载吊重实验吊重为额外荷载的110%,经实验合格后方能交付运用。

    ⑧.其它未尽事宜,按建筑施工安全查看规范(JGJ59-99)和塔吊运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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