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中,司索人员(起重工)应遵守以下规则:
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b)根据重物的具体状况挑选适宜的吊具与吊索。禁绝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标准的吊索、吊具混在一同运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越额外起分量,吊索不得超越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查看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c)吊物绑缚有必要可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笔直线。绑缚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担任指挥。
d)制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逗留。因特殊状况进入吊物下方时,有必要事前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络,并设置支撑设备。不得逗留在起重机运转轨道上。
e)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通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星的物件时,有必要运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用具。
f)不得绑挂、起吊不明分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上和其它物体粘结在一同的重物。
g)人员与吊物应坚持安全间隔。放置吊物就位时,运用拉绳或撑竿、钩子就位。
h)高空吊装体积较大的物件时,应绑缚拖拉绳。